李庆兵律师成功代理中粮集团“长城”商标维权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于1949年在北京成立,是直属于中央的国有独资企业,是我国最大的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和领先的农产品、食品领域多元化产品的服务供应商,是世界五百强企业。公司以客户和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改善和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满足消费者日益多元的需求。经过几十年打造,公司的“长城”葡萄酒,“福临门”粮油等产品已融入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成为家喻户晓的驰名品牌,连续多年产销量居全国第一。
       近年来,市场上一些“傍名牌”、“搭顺风车”等假冒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的商品不断出现,使公司产品的销售额遭受一定冲击。该公司联系到石家庄知识产权律师石家庄商标律师李庆兵,聘请李庆兵作为代理人进行维权。接受委托后,李庆兵律师对侵权者的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并诉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该案经二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提示: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来越大。企业发展过程中应重视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当发现有侵权时,及时聘请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标签:

返回顶部